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| 标题: |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| 发文机关: | 国务院国资委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字号: | 国资发法规〔2019〕120号 | 来源: | 国资委网站 |
| 主题分类: | 国民经济管理、国有资产监管\其他 | 公文种类: | 通知 |
| 成文日期: | 2019年11月12日 |
- 标 题: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- 发文机关: 国务院国资委
- 发文字号: 国资发法规〔2019〕120号
- 来 源: 国资委网站
- 主题分类: 国民经济管理、国有资产监管\其他
- 公文种类: 通知
- 成文日期: 2019年11月12日
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国资发法规〔2019〕120号
各中央企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:
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》以及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有关要求,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9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283次党委会、第15次委务会审议,现将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改条款予以公布。
附件1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附件2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
国务院国资委
2019年11月12日
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国资发法规〔2019〕120号
各中央企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:
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》以及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有关要求,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9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283次党委会、第15次委务会审议,现将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改条款予以公布。
附件1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附件2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
国务院国资委
2019年11月12日